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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晚上,我遇到我前任情人的前任情人。
一度以為是我眼花,他似乎也嚇了一跳,之後給我一個微笑。我以為他們分手後,他會回到台北生活,沒想到他仍未離開。
我們簡單地寒喧幾句。我知道他想要問那段我不想再提起的過去,但他終於還是問出口了。
我淡淡地回應他,他理解地點點頭。
其實他這些年去了我最想去的國度念語言學校及專門學校。以前的我看不出他是這樣一個有決心的人。
過了5分鐘,我們就互道珍重,往各自的方向離去。
有時很討厭自己的個性。明明知道這樣子做會讓自己心情不好,卻還是留給他手機號碼。
想做什麼呢?一起為那個薄倖的人對我們所做的事情哭泣嗎?
這不是我想做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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